“整车特征”第三个标准实施时间未定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 阅读:次 时间:2008年07月03日
7月1日是“整车特征”第三个标准开始实施之日,但记者采访中获悉,整车特征的第三标准尚未确定从7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也并未通知该标准是否推迟。
7月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发改委政策司李万里处长表示,目前并不清楚有没有从7月1日起实施,得咨询执行机构海关总署。而令人不解的是,海关总署政法司及对外关务公开办公室均表示,并不清楚是否已开始实施该标准。北京海关新闻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并未收到总署关于实施第三个标准的通知,并不清楚是否已实施。受影响最大的北京奔驰和华晨宝马则均表示没有收到主管部门修改政策的通知。
“整车特征”全称为《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从去年4月开始实施,目的是防止国外汽车企业化整为零,变相逃税,同时促使汽车企业在华国产关键零部件。《办法》中规定了构成整车特征的三个标准,一旦达到这三个标准的任何一个,进口“零部件”将按照整车标准课以更高税率。这三条标准是:一、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二、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或进口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以上装车的;三、进口零部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