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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量车-消费税将调整 最高上涨至40%

来源:网上车市  发表:  时间:2008年07月01日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近日据业内人士透露,七月份我国将再次调整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其中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将增加10%,而排量在4.0升以上车型税率则上调20%。目前奔驰、宝马以及奥迪等经销商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消息。具体

 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的汽车。而此次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调整,将继续拉大级别间税率差距。与2006年消费税调整一样,大排量轿车与SUV受到的冲击将会最大。

链接: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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